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: 130种重疾,分6组,每组赔一次,累计以6次为限,首次给付已交保费、现金价值、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,第2-6次给付基本保额 注:每次重疾给付需间隔不少于180天 中症疾病保险金: 20种中症,首次55%基本保额、第二次65%基本保额,累计以2次为限 轻症疾病保险金: 50种轻症,每种轻症给付30%基本保额,累计以6次为限 首次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: 60周岁前(不含60周岁)初次确诊重疾,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0.1%×实际住院天数,累计最高给付100日 身故/全残保险金: 18周岁后:给付基本保额、已交保费、现金价值三者较大者 18周岁前:给付已交保费 被保险人轻症/中症/重疾保费豁免: 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合同约定轻症/中症/重疾,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、中症或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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